全年超60名银行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 中小银行内部治理引发关注
全年超60名银行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 中小银行内部治理引发关注
摘要
银行高管的任职要求愈发严格。今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共有超60名银行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像考试挂科有不良从业记录身兼多职不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都是常见的被否原因。
注意到,拟任高管被否主要集中在农商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这在一定程度反映出中小银行内部治理存在不足。中小银行高管的选用,需要多维度考核,不能唯资源论,高管的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都很关键。
今年以来,超60名银行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被银保监会系统出具红牌。其中,8月被否数量迎来小高峰,高达15名。
从被否原因来看,考试挂科是银行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的主要原因。其中,部分拟任高管补考后仍不合格。例如,刘宏、仲涛、杨俭三人因未通过甘肃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和补考,银保监会酒泉监管分局决定不予核准他们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任职资格。
衡水银保监分局对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亦显示,李世席于7月17日参加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于7月20日参加了补考,考试成绩仍不合格,监管部门不同意核准其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合规部经理任职资格。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这个考试总体而言难度不算太大,但的确需要提前准备,高管任职资格这种考试,是努力就能通过的,只要愿意花时间。
若把时间线拉长来看,除考试不及格外,若拟任高管拥有不良记录、或者不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或学历不够,那么他们的任职资格也会被监管部门否决。如银保监会武威监管分局关于苏炳军天祝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中提到,其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即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实际上,监管领域对于金融行业拟任高管,在品行、声誉、知识、经验、能力、财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都有严格规范要求。
根据规定,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与此同时,《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不同类型高管从事相关经济工作的年限要求。例如,拟任中资商业银行管理型支行行长或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高管,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行长等,还有更高的从业经历年限要求。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银行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主要集中在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等中小银行,同时国有大行和股份行基层分支机构也有涉及,但占比较少。
光大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部分中小银行拟任高管未通过考核,相当于高管未达到监管部门认定的职务任职的基本素质门槛要求,而高管对于企业经营决策、内部治理都起着至关重要作用,这在一定程度反映出上述银行内部治理存在不足。
周茂华建议,中小银行高管选用,还是要多维度的考核,不能唯资源论,高管的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都很关键,中小银行内部治理需要管住人和钱,完善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建立合规、专业的队伍,这些与管理层人才队伍素质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