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修改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三方面完善优化流程
3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近期修改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进一步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工作平稳落地,满足企业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业务需求,即日起发布实施。
《指南》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配套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业务,调整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流程。新增认购缴款、提交验资报告、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发行程序;调整缴费时点及缴费依据的股份数量。二是增加市场主体业务操作自主性,灵活股票挂牌办理时限。在规定股票挂牌业务总的办理时限的前提下,放宽首次信息披露、初始登记、完成缴费、移交缴费发票、挂牌手续等时限。三是配合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新增进入创新层的程序衔接。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并进入创新层的,在初始登记环节,新增披露“主办券商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的专项意见”的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本次《指南》的修改,通过对改革涉及的与挂牌审查、股票挂牌业务相关流程变化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挂牌审查与股票挂牌流程,为各市场参与者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有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