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宁
4月1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发布《关于同意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增加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公告》和《关于同意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成为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原油期货交割仓库启用库容增加90万立方米,至560万立方米。同时,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关于原油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18〕11号)》,上期能源发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仓储费的通知》,自2020年6月15日起,原油期货仓储费暂由当前的0.2元/桶•天提高至0.4元/桶•天,并将视情况进一步调整。
疫情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外原油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石油产业上下游企业积极发挥上海原油期货套期保值功能,利用期货交割帮助企业稳定成本实现销售,渡过疫情难关。
为了更好地应对全球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防范近期全球金融市场风险,提升原油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增强原油期货市场整体的抗风险能力,自4月以来,上期能源稳步有序地扩充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库容,按照计划分三次累计扩充库容205万立方米。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原油市场供求关系,参考目前现货仓储费用实际情况,上期能源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以仓储费市场化调节的原则,适时推出仓储费用与市场供需挂钩的调整方案。自6月15日起,原油期货仓储费标准暂由目前的0.2元/桶•天提高至0.4元/桶•天,由指定交割仓库向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
下一阶段,上期能源将继续稳步丰富交割仓库布点、扩充交割仓库库容,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仓储费的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将逐步优化交割机制,落实分级收取原油期货入库申报押金,明确长输管线内陆油库的升贴水设置,研究集团贸易商厂库交割制度等,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保障原油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