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上期所”)和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上期能源”)发布调整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将所有期货品种交割手续费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调整为0。
根据通知,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8日,上期所挂牌的16个品种和上期能源挂牌的2个品种暂将交割手续费标准调整为0,相关费用中包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上期所或上期能源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的手续费。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则,交割费用方面,交易所应向实物交割的买卖双方收取交割手续费。目前各挂牌品种的交割手续费分别为:铜2元/吨、铝2元/吨、锌2元/吨、铅2元/吨、镍2元/吨、锡2元/吨、螺纹钢1元/吨、线材1元/吨、热轧卷板1元/吨、不锈钢1元/吨、黄金0.06元/克、白银0.50元/千克、天然橡胶4元/吨、纸浆1元/吨、燃料油1元/吨、石油沥青1元/吨、原油0.05元/桶、20号胶4元/吨。调整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后,将有助于减轻市场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割时面临的资金压力。
据了解,之所以将交割手续费标准调整为0,是由于上期所及上期能源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贯彻证监会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此次上期所和上期能源两个平台同步调整了交割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对会员单位的收取标准暂调整为全额免收。调整时间上,也在避开交割时段保证交割安全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实行并向市场公告。
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秉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初衷,将密切关注具体工作的后续进展并切实保障让利于民。下一步,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发展趋势,实时关注交割情况,力求增强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联动性,提高实体企业参与期货交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期货交割业务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