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改:公立医院建法人治理结构
深圳医改:公立医院建法人治理结构 更新时间:2010-1-18 21:59:15 变“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 实现“管办分开、政事分开”
本月,深圳新一轮医改正式全面展开。在政府下发的深圳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后,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医改的重中之重,备受关注。
公立医院改革是世界性难题。国家的新医改方案规定,到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必须取得突破。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深圳,必须在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效率性的选择中做出取舍。
本月举行的深圳医改动员大会上,深圳给出的答案是: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要完善保障机制,要提高运营效率,要以“病人为中心”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公益性是此次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深圳将在加大政府投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并且将打破公立医院原有的人事编制,实现医生的“同工同酬”。
记者了解到,目前,政府的公立医院改革细化方案还没有出台,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将选定5家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开展试点,争取用一年时间探索出经验。
加大政府投入
“说实话,取消公立医院的创收导向机制是非常好的做法,但谁来养活医生呢?”深圳市南山医院的刘医生说,她最关心的是政府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后,补贴是否全部由医院来承担,补贴是否到位。
据介绍,2009年,深圳公立医院收入是104亿元,支出是116亿元,政府投入29.7亿元,政府投入占支出的25.6%。而2008年医院支出108.04亿元,政府投入18.36亿元,政府投入占支出的17%。
“政府投入开始增加。”江捍平认为,近三年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总投入是196亿元,“在以往投入的基础上,增加了近70亿元用于医改。”
除了直接的财政投入,还有通过医保偿付来加强对医院的投入,“目前深圳医保对每家医院的偿付标准不一样,而且限高就低,导致医保费用积累也比较低。”通过医改,深圳将扩大医疗保险偿付比例,加大政府的投入。
变“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
这次医改的目标,就是要让市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尽量不生病。公立医院的药价虚高一直是老百姓最为诟病的“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以药养医”制度,实现社区健康中心药品零加成,实行“药事服务费”制度,推行“以技养医”。
深圳将从今年开始每年投入1亿元实现社区健康中心药品零加成,医院减少的这笔支出,一方面由政府补贴,一方面将通过“药事服务费”来填补,且该费与药品价格无关,全部由医保来负担,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医院如果不使用基本药物,将会受处罚。
“药事服务费”将不由医院独自承担,而与病人一起分担。同时在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上将实行“两降一升”:药价降,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要降,诊金、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医院将从过去“以药养医”、以“设备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
江捍平告诉记者,深圳市将积极推进“定额、包干、预付”的医疗保险结算方法改革,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结算方式,同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公立医院常见疾病的单病种费用、每门诊人次费用年增长率等要控制在3%以内。
医疗人才短缺是制约深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江捍平介绍,目前,深圳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有4.5万人,但是,49%是临时工,“医院日均承担的工作量超过国家平均值一倍以上,但是人力资源标准还是1978年的,非常不合理。”
医务人员是医改的直接参与者和执行者,医改不能忽视调动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积极性。江捍平透露,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上,将淡化编制概念,逐步在公立医院中实行员额管理,试行公立医院人员年金制,而首个试点公立医院将是新建的滨海医院。
“以后滨海医院就没有编制概念,员工没有编制,是百分之百的员额管理。”而对于现有编制试点的公立医院,则在逐步提高医生待遇上实现“同工同酬”。江捍平介绍,实行员额管理,就是让医院员工从“单位人”的观念向“社会人”转变,医院员工没有人事编制,但要保障员工的待遇和养老保险等,工资与有编制的一样,“同工同酬”,养老保险跟在编的也差不多。
公立医院法人化
在现行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上,政府存在着两个“缺位”: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明确,卫生行政部门既代表着政府的利益,又代表着公立医院的利益,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容易引发监管的缺位,造成执法不公、效率低下;二是政府“办医”职能分散在各个部门,医院的项目院长要跑多个“婆婆”,政府部门职能缺位导致公立医院运营难。
“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深入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管理高效、激励科学、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
江捍平告诉记者,深圳市、区两级政府将成立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法律专业人士、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代表共同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集中行使公立医院的重大保障决策、审计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评议医院和院长等职责,从多个“婆婆”到一个“婆婆”,理顺政府职能部门的“办医保障”职能。
卫生行政部门将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医院委托给医院管理组织经营管理,同时派出总会计师落实出资人监管权责。院长任期内公益性目标、社会责任目标、医疗质量目标、学科发展目标、病人满意度、员工满意度以及对社会承诺的服务目标等绩效目标,都一一列明在合同里,达不到目标,院长就请“下课”。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放权”给院长,不再具体干涉医院的人、财、物运行,让医院的运营更灵活。
江捍平透露,深圳市今年将选择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以及区、街道医院等5家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开展集团化管理运营和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等改革试点,争取用一年时间探索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