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转让等收入应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企业财产转让等收入应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0-11-9 7:34:33 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明确,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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