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大消费风景独好

个税起征点提高大消费风景独好

个税起征点提高大消费风景独好 更新时间:2011-3-4 9:43:50   各方一直企盼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即将成为现实,使得原本就被广泛看好的大消费板块拥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无论是家电、商业零售、百货行业,还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行业,都在消费向好的背景下增加了新的催化剂。

国务院3月1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这意味着从2008年实施至今的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将会在未来得到切实提高,不仅能够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也是还富于民的举措,而无形中增加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将能切实转化为购买力,促进大消费板块的增长。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内需消费在近两年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投资趋缓、出口放慢的背景下也呈现出其独特魅力。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8%。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6123亿元,增长1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875亿元,增长16.2%。

事实上,本次提出的个税起征点上调也符合多方建言的“‘十二五’期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由“国强”逐渐转向“民富”,在居民收入提高的过程中,消费将毫无疑问地成为最大受益者。

业内人士测算,如果个税起征点从2000上调至3000元,级差不变,20%以上劳动人口免缴个人所得税,3000元以上收入人群每月少缴税75-200元。例如1亿人每人每年少纳税1000元,便可增加1000亿元的可支配收入,该1000亿元的潜在购买力相当于250家百货店、900家大型综合超市或家电卖场的销售收入。

根据商务部的监测,今年1月份,全国3000家重点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6.6%,增速比上年12月份加快7.6个百分点。其中,1月份烟酒销售增长最快,同比增长51.0%;金银珠宝其次,同比增长46.2%;食品销售额同比增长38.6%,服装和鞋帽销售额分别同比增长37.2%、33.2%,饮料同比增长32.1%。

今年1月份的情况尽管有春节等特殊因素的存在,但也基本反映了居民在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前提下会更倾向于消费的领域和行业。无论是属于可选消费品行业的金银珠宝、高端白酒,还是大众消费品行业的食品饮料、服装鞋帽,都将从消费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分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而在行业整体消费增长的同时,由于消费升级的拉动,行业内拥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优势企业也将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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