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多方资金拆借频繁票据流转、转贷等违规不断
2019年12月10日,上交所受理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
这并不是凯赛生物的第一次IPO,早在2011年7月,凯赛生物就曾向美国纳斯达克提出上市申请,但当年8月,凯赛生物表示鉴于市况转差决定暂缓其纳斯达克上市发行,且当时凯赛生物与山东瀚峰生物的专利纠纷也备受关注。
时隔8年后,凯赛生物转向国内科创板IPO,但是其涉及专利的纠纷仍在延续。而在梳理招股书后,《壹财信》发现凯赛生物的一个募投项目未批先建被罚,且该项目或已经建成投产,资金拆借较为频繁且票据流转、转贷等资金运作有方、违规不断。
一募投项目未批先建被罚,或已建成投产
凯赛生物此次IPO拟募资高达46.99亿元,分别用于凯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年生法癸二酸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
而令人关注的是,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不仅因未批先建被处罚,或已经建成投产。
据招股书,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在2017年8月11日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停止建设、罚款391.37万元的行政处罚,之后该项目于2017年8月25日获得取得环评批复。
同时招股书还披露,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实施主体为凯赛生物全资孙公司乌苏技术,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4.87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8亿元,建设期为38个月。但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显示,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自2016年12月31日已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9月30日已经累计投入了75,153.55万元。
另据当地媒体的报道,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或已建成投产。
据《亚心网》2018年12月7日的一篇题为《乌苏市人民政府与凯赛生物签订二期扩建协议》报道,凯赛乌苏产业园项目于2016年4月落户乌苏,同年6月开工建设,其中一期投资项目包含了“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2018年9月一期项目开始试生产,各项生产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稳定良好,在国内外市场供不应求。为抢抓市场机遇,公司经多方考证,并与乌苏市多次磋商洽谈,计划投资30余亿元,在一期项目投产的基础上再扩建一条5万吨生物基戊二胺生产线、一条3万吨长链二元酸生产线,计划2019年4月开工建设,年底试生产。
与此同时,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也印证了该募投项目已经建成。
该报告书显示,上述募投项目于2017年7月动工,2018年4月投产,建设期为10个月。
令人不解的是,招股书却披露项目建设期为38个月,不知同一项目在两份文件中的建设期为何存在如此大的差异?
现金流不稳,多方资金拆借频繁
报告期内,凯赛生物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呈“过山车”之势。
2016年至2019年1-9月,凯赛生物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2,867.16万元、5,344.61万元、-1,028.67万元、42,293.02万元。
招股书表示,为了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满足其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IPO凯赛生物拟使用募集资金20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在现金流极不稳定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凯赛生物及其子公司多次向大股东等关联方、非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
凯赛生物的控股股东为CathayIndustrialBiotechLtd,是实控人刘修才与XIAOWENMA、CHARLIECHILIU一家三口合计100%持股的公司,共持有凯赛生物股份31.47%。
2017年至2018年,凯赛生物分别向CIB提供3,180万美元和1,100万美元借款,用于回购境外投资者所持的CIB股份,截至报告期末,CIB向凯赛生物的借款和利息已全部归还。
同时CIB为了回购境外股份,2017年和2018年还向凯赛生物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凯赛生物拆借资金高达19,565.59万元、8,570.53万元。
除了关联方的巨额资金拆借之外,报告期内还发生多次非关联方的资金拆借。
2018年5月和6月,凯赛生物全资子公司凯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向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分别提供5,000万元和2,500万元借款,至2019年10月25日,兴源水务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此外,子公司金乡凯赛还向金乡县财政局提供资金400万元;向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资金90万元,至2019年11月29日,上述借款归还。
子公司乌苏材料代乌苏市政府支付管廊工程款6,050.00万元,联营企业济宁金源热电发展有限公司需要向供应商支付汽轮发电机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款,为确保其顺利按计划投产,金乡凯赛为其代垫3,829.96万元。
票据流转、转贷等违规不断
报告期内,凯赛生物及其子公司除了为多方提供借款以外,还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流转和转贷等违规问题。
2017年至2019年1-9月,金乡凯赛向报告期内稳居第二大供应商之位的南京蓝盛石化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了3.39亿元采购款。之后,金乡凯赛为了满足蓝盛石化现款支付的需求,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将3.39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分别背书给了凯赛生物的子公司乌苏材料1.36亿元、孙公司乌苏技术2.03亿元。
此外,在2018年金乡凯赛还将收到的2,229.10万元、500万元票据,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转让给凯赛生物持有49%股份的联营企业济宁金北新城污水处理公司和济宁热电。
凯赛生物及其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票据法》的规定,凯赛生物在招股书中也明确表示“上述所涉票据均已结清,不存在逾期、欠息情形,并且不符合《票据法》相关规定,不存在《票据法》规定的相关票据欺诈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报告期内凯赛生物全资子公司还存在多次违规转贷行为。
2017年10月,乌苏材料以对塔城汇通责任有限公司支付货款的理由,向新疆乌苏农商行申请受托支付贷款,并提取3,800万元支付给塔城汇通。后塔城汇通将3,740.01万元退还给金乡凯赛。该贷款于2018年8月1日提前归还并支付相应利息。
2018年12月、2019年1月乌苏材料和乌苏技术以对蓝盛石化支付货款的理由,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受托支付贷款,并分别提取8,000万元、4,271.6万元,支付给蓝盛石化,后蓝盛石化将该两笔款项退还给金乡凯赛,该两笔贷款在2019年9月已提前归还,并支付相应利息。
对于上述转贷行为,凯赛生物表示,子公司的转贷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关于“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相关规定,但并未因此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转贷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如此看来,报告期内凯赛生物在资金拆借以及票据流转、转贷等资金运作方面屡屡违法违规,而未来上市后能否避免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真正确保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成为了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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