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探索创新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

庐江县探索创新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

网10月22日讯,为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作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县,庐江县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

通过两年来的运行,保险公司会同合作银行已对全县3000多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了信用评级,纳入金融保险服务平台,共为83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含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发放贷款8850万元。

目前,全县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3657个,其中:家庭农场715家、农民合作社480家、专业大户2331个、农业龙头企业149家。

一是推进政银保三方合作。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由于缺少有效抵押资产,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庐江县于2013年整合涉农奖补资金1000万元,作为农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推动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创新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工作。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参与。通过宣传和引导,试点工作得到县内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国元农业保险庐江支公司先后与县农行、农商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各家机构自愿参与并积极配合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活动。

三是开通便捷信贷渠道。试点期间,农业经营主体只需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保证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险,不需要再提供任何抵押担保措施,便可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支持。法人企业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支持,家庭农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个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贷款支持。

四是控制信贷资金成本。为保障贷款人的融资成本,试点要求,银行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30%,保证保险年化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年化费率合计不超过贷款本金及利息总额的2.2%,保险公司和银行不得随意提高费率,对超过费率标准的贷款不列入风险补偿范围。

五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借款人恶意欺诈、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将欠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的风险提示内容;对拖欠农业贷款尚未归还的借款人,县有关部门留置贷款人当年及后期享受的省市县各类优惠政策、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损失,并取消贷款人期间的评优评先资格;司法机关依法加大对拖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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