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 盘锦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发放方式_1

9月10日起 盘锦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发放方式

据悉,自2022年9月10日起,盘锦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发放方式。

1、售房人需与借款人(购房人)双方到住房公积金相关办事处持本人身份证当场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签单》。

2、借款人(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时需提供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40%首付款凭证。

3、贷款经中心办事处审核批准后,将贷款金额划给售房人银行账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于2022年9月1日中心各办事处停止接件不再受理。

来源: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