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 号)的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复函( 国资厅改革 〔2019〕58 号)同意,现将中国宝武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不锈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出让产能情况予以公告 ,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7 日
(转自宝武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