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位常年往来香港、做服装代购生意的游女士,因走私价值1000余万元服饰,逃税300多万元,
被判走私普通货物罪,获刑10年、处罚金550万。
伴随这则消息是一封手写信,信中游女士向以前的顾客道歉,并让丈夫处理退款事务,游女士丈夫称,
为还款已卖了车,房子也准备在卖。
如此惊人的金额和刑罚,网友表示怀疑:太假了,又是炒作...然而,此案的判决书,早在8月底,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白纸黑字地公布过。
环球时报等官方媒体也争相报道,并就此咨询律师,律师表示
这已经是最低量刑了。
游女士于2013年开了一家进口女装网店,主要售卖来自香港的高档服装。为了进货,游女士多年来频繁往来香港,从各大奢侈品门店购买服饰,通过快递邮寄、雇“水客”偷带、自己“人肉”携带等方式,将这些服装带回广东,在自己的网店销售,赚取差价。
3年时间里,游女士在香港走私的服饰,总金额达1154万元,偷逃税款300万。2017年3月,当她像往常一样从香港“满载而归”时,在珠海机场被当场拦截,然后逮捕。
图片仅示意
同样因为代购获刑的还有前空姐李女士,因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共逃税113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二审被判3年。
代购真要凉了?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十一期间,多名代购在浦东机场遭“血洗”的新闻,看来《电商法》并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势在必行了。但是,别以为这条法规只是针对代购和普通人没有关系,那你就错了。
海淘:
更方便也更严
有传言说,11月1日来,中国海关正式开始使用微信app验证海外货品买家信息,
海关会随机给直邮包裹收件人发短信,确认包裹内容、收件人、身份证、地址信息等等。
根据短信,消费者“商品交易确认”时,需要在14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购买平台信息、购买日期、商品订单号等购买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商品内容、订单金额等商品价值信息,
海关会对消费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在前后达到一致的情况下,才会将包裹放行…
该说法真实性有待考证,但广州、厦门等地海关确实早就启用了微信或者个人身份验核APP!
广州、厦门等地海关纷纷借助微信或者个人身份验证验核APP,来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盗用。同时还可以通过APP直接通关状态、税费信息等。
旅游:
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税
代购、海淘有风险,还是趁出国买买买吧!别急,买买买之前先看下这条信息:
10月13日,《头条新闻》发表微博称,明年1月起,
从海外带回国的礼物、自用品也属于“代购”范畴,不交税的话,即将面临2万元~50万元的罚款!
出国给亲戚朋友帮忙带礼物要被监管了吗?
根据明年1月即将实行的《电商法》,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董毅智律师解读,海外代购满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提供服务的“经营”要素。“
本条重点在于‘经营活动’
,并不是说消费者去国外帮朋友带东西就会被认为属于范畴内,而是在于其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经营活动’。
在这一点的认定上,可能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
如果不想被判定为经营活动,以下几个雷千万不要踩!
1、境外购物超5000元人民币以上;
2、境外购物+免税店购物超8000元人民币上限 ;
3、非居民旅客自用品超2000元人民币以上 ;
4、
带有大量重复、未开封商品 ;
5、带这20种必征商品不申报 。
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 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 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 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 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
如果一不小心买超了,别忘了主动申报,毕竟被判定为走私可就麻烦了...
万一被税...
代购圈还流传着这样一张图:“关税上涨,这次真的凉了。”
在这里小编就要为大家来辟谣:
关税其实没有上涨,而是下跌了!
对!你没看错:是下跌了!下跌了!下跌了!
9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
图片来自12360海关热线微博,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