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该市首例在包子中违法添加含铝泡打粉的案件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2015年,老陈父子在高新区经营安庆大包早点铺,为了让包子卖相更好,吃起来口感更蓬松柔软,他们将含铝泡打粉添加到所售的包子、馒头中。2016年9月,公安机关书面告知其不得在小麦粉制品中添加使用含铝泡打粉,2017年6月,在执法人员抽检中发现,该店仍然使用含铝泡打粉。
经鉴定,该店包子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为412mg/kg,属于“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量的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情形。本案中的含铝包子、馒头销售给广大不特定的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为了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好食品安全“保胃战”,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二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通过苏州市电视台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支付十倍赔偿金。在一年缓刑期内,禁止二人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事件的恶劣影响,使广大消费者至今仍心有余悸。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包子、馒头是中国人的传统主食,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但是在我们周围,却有不法商家,正在用含铝泡打粉制作的包子、馒头悄悄地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代表国家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同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办理,对其他的食品经营者也敲响了警钟,诚信自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是每个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尽的责任。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作斗争,加强举报,以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和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秩序。
特别提醒
在2017年6月7日-12日期间,在高新区何山路金邻公寓摊位疏导点安庆大包购买过包子、馒头的消费者,可以凭消费凭证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登记领取赔偿金。
联系电话:68111001
来源:苏州检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