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追踪】建水县加强县级文物保护利用 守护古城历史文化遗产

不可移动文物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是发展文化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政协建水县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阮梅涛、李俊提出了《关于做好县级文物保护 守护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把县级文物保护作为加快建水文化强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方筹资,抢救保护,合理利用,创新发展,充分展示我县文明历史和千年古城魅力,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此提案被评为了2020年县级优秀提案。

建水县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0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2处,登记在册的文物点358处。面对丰富的文保资源,建水县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工作模式等方式,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珂里楼,经过628年的风雨侵蚀,变得破败而沧桑。但由于文物级别比较低,珂里楼一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为了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建水县积极筹措资金,于去年2月启动了珂里楼的修缮工作,对墙体、木构件、门窗、瓦屋面进行保护性修缮。修缮后的珂里楼,再次成为老百姓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坐在楼下打打牌、聊聊天,一天的日子好不惬意!

按照“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建水县坚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依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规定,积极调整文物保护思路,由静态保护转变为活态保护,不断加大对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将文物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形成了以文物古迹为载体的文化旅游新局面。

新房老易屯村原村委会所在地是文旅部门登记在册的一处文物点,原先被租用来做紫陶,对老房子的保护和利用不够充分。在北京工作的个旧人文娟看到了建水文化旅游发展的前景,借助“拯救老屋”项目,在政府补助一部分项目资金的情况下,2019年自筹资金对老房子进行保护修缮,经营起了民宿。

做好文物静态保护和活态利用的同时,建水县针对文物古迹众多,尤其是州级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庞大,财政投入无法满足维修需要的实际,通过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招商引资、文物使用单位自筹、群众集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力度。

走进西庄汤伍传统村落的永宁庙内,维修工人正在做着收尾工程,有的在铺贴地砖,有的在给新安装的仿古门窗上漆。这只是利用全县“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对低级别文物进行修缮保护的一个例子。据文化和旅游局统计,目前全县已支付补助金1505万元,为全县低级别文物保护提供了新的模式。

县政协委员李俊希望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深化试点引领作用,让建水的文物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在下一步工作中,建水县将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为建水旅游业发展注入更多文化因子,彰显“墨香古城·上善建水”城市品牌的文化魅力。

责编:李红芬

记者:喻丽荣 见习记者:宗毅 罗一茗

编辑: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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