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合肥中院民事审判三庭成立于2002年,主要负责审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该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市场主体的救治功能,2016年以来,裁定受理破产案件120件,审结50件,共盘活或处置存量资产价值31.5亿元,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6.7万平方米,处置房产、在建工程46.9万平方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5300余人,清偿职工债权1.3亿元,清理破产企业历史欠税2600余万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先后获得集体一等功、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及涉外民商事先进集体、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创优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创新审判机制,提高破产审判效率
“下面由管理人成员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告……”2020年7月31日,安徽瑞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合肥中院召开,法庭上却只有合议庭成员和管理人工作人员的身影。450余名债权人通过网络在线观看会议直播并审议表决各项议题。这是合肥中院打破传统现场会议模式,以最高法院重整信息平台为依托,成功召开的首例网络债权人会议,实现了法官、管理人、债权人三方“云同步”。互联网+债权人会议的形式,让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更加便捷高效,极大减少债权人参加会议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参会及行使表决权的权利,也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破产审判工作,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做出了积极探索。
破产案件由于债务金额高、适用法律和政策问题复杂,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普遍偏长。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大局,民三庭积极回应企业转型升级、出清不良资产的司法需求,不断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建立健全破产企业的识别机制,对于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充分利用破产法的保护和挽救功能,推动企业重整;对于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则导入清算程序,尽快进行清理清算,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研判案件法律风险和社会矛盾,细化案件繁简分流,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提高破产审判效率,确保“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破产重整企业尽快脱困重生。
对于破产审判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企业注销、破产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民三庭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建立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保障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执转破有机衔接,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2018年9月21日上午,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合肥中院召开,百余名债权人集体表决通过了亚坤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亚坤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重要资质,曾承接大量工程项目,在省内外均有较大的影响力。近年因经营不善,导致了大量的诉讼和执行案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劳动债权,因长期不能执行到位,影响了社会稳定。经债权人申请,合肥中院于2018年7月9日裁定受理亚坤公司破产清算。经过详细调查并与债权人多次沟通后,民三庭承办法官了解到亚坤公司尚有多个在建项目,初步估计应收账款高达1.4亿元。为最大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与债权人合法权益,裁定对亚坤公司进行重整。重整方案的实施极大地扩充了资产池,该破产清算案件所涉89件执行案件中的担保债权与职工债权得到清偿,其他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也大大提高。作为“江淮风暴”以来合肥中院首个重整成功的“执转破”案件,该案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思路。
“通过将执行案件导入破产程序,能有效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打通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民三庭庭长罗钢介绍,“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民三庭共收到“执转破”申请案件77件,目前已宣告破产34件,化解执行案件1500余件。为促进“执转破”机制高效运行,该庭努力突破执行转破产衔接路径“瓶颈”,统一“执转破”案件审查、移送、立案、审理标准和要求,形成规范的操作办法和机制,实现对“执转破”案件从速审查,特事特办,快速化解执行案件,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因企施策,助力企业焕发新生
“守初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担使命助力企业重整重振”。2020年9月8日上午,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部分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向民三庭送来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安徽东维集团公司曾是安徽省最大的民营铝型材生产企业,下属有宣城徽铝等7家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2017年东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总计欠债约6亿元,所有公司全面停产。经债权人申请,子公司之一的东维太阳能公司率先进入破产程序。民三庭在审理该起破产案件时,发现东维集团内部各公司分布省内各地,且高度关联,报经安徽高院批准后,受理了我省首例跨地域民营企业关联公司破产案。
“‘徽铝’商标是‘安徽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安徽出口名牌’,如何借助无形资产的品牌效应,助力有形企业重生,有效化解跨区域民营企业危机,我们在法律实务上做出了大胆尝试。”该案主审法官、民三庭副庭长项红介绍,在该起案件的审理中,民三庭充分挖掘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融资,撬动企业重新转动的车轮,推动企业重新生产经营,连续两年创造年产值过亿元,解决当地四百余名职工就业问题,使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重获新生,既维护了广大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重大金融风险,又优化了当地营商环境和资源配置,助力地区经济发展焕发新的活力,为民营企业寻求重生与纾困提供了路径参考。
2019年以来,民三庭先后受理了文达集团、国购集团、安徽菜菜公司等一系列债务规模大、矛盾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合肥重点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通过推动企业重整,实现了恢复企业“造血”功能、钝化矛盾、稳控局面的效果。在当前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形势下,民三庭将继续坚持把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工作,实现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件的规范化、成熟化审理,创优营商环境作为破产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助力合肥成为“商家必争之地”、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转自: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