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法院金崖法庭高效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崇法秉正 厚德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庭,对法庭高效进行保全、立案、执行,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达了谢意。
原告与被告之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买卖合同关系,原本约定货款现供现结。后因被告拖欠原告部分货款,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了《欠条》,对被告所欠货款进行了部分减免,并约定被告对剩余的20万元货款承担责任。但被告在支付了3万元后,便对剩余的欠款置之不理,经多次沟通仍拒不支付,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榆中法院金崖法庭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理解他们的困境和焦虑,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以求既能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原告目前需要用钱的燃眉之急,又能缓解被告当下的履行困难问题。
通过一次次的沟通与协商,释法析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1万元的欠款,并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前将剩余的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温馨提示
合同签订,是民商事交易行为中的重要一环,但在实践过程中因受很多因素影响,未签订书面合同先进行交易的情况屡见不鲜,法官常常需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当事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与谁交易要弄清。
2.印章文字要辨别。
3.代理权限审查清。
4.公司信誉记于心。
5.数量质量先说清。
6.约定担保莫轻率。
7.违约条款要清楚。
8.单据凭证详记载。
9.款项交付要谨慎。
10.货物交付要谨慎。
11.证据材料保存好。
12.诉讼时效要牢记。
来 源:榆中县法院
编 辑:张丽娜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一份责任 一种肯定——榆中法院高效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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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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